黄埔区首创国内先例:公务员办事拖拉要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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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4日10:5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华锐通讯员彭瑄)元旦过后,黄埔区的公务员们上班就更不敢懈怠了。从今年开始试行的《黄埔区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告诫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公务员即使不违法不违纪,但如果办事拖拉,影响工作效率,也将会受 到作检查、通报批评乃至扣津贴、调整工作岗位等惩戒。据了解,这种对公务员工作效能进行告诫管理的规定在全国尚属首创 。 政府办事件件都有期限 政府办事拖拉一度是群众反感但又一直无可奈何的事,现在黄埔区开全国之先河,对办事拖拉者作出了具体的惩戒规 定。 该制度最突出的地方有两个:一是将所有政府工作部门的审批事项都详细列表公告,上面还明确规定了各个事项的办 理程序和办理期限,什么事该由谁办、该怎么办、何时办完,都写得清清楚楚,政府各部门办事不再遥遥无期。 同时,该区还配套实行“审批、审核事项超时回复制度”和“核准事项超时默认制度”。对于审批审核事项,确有理 由不能按时办理的,必须给办事人出具书面答复和解释。对于核准事项,超过办理期限又没有答复的,视为默认核准。 群众办事只需跑一个窗口 另外一个突出的地方是,该制度要求政府各部门必须设立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受理业务。窗口必须设立公告栏,上面列 明该部门的所办事项和办事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投诉电话等,群众前来办事只需在一个窗口受理。 受理业务都要给回执 按照新规定,政府部门受理业务时,群众还可以得到一个业务受理回执。回执上受理日期、受理人、经办人、办理期 限、查询电话等一应俱全。拿着这个回执,办事群众就可以在办理期限内等候办理结果,超过期限又没有得到答复的,可以按 照公告栏上提供的单位投诉电话投诉受理人或经办人,或直接打黄埔区监察局的投诉电话投诉。 根据群众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就可以知道办事人员到底有无办事拖拉,是否需要进行相应的告诫处罚。这样,等于将 监督权交给了办事群众。 该措施填补国内空白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上面对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一些既够不上违法、也够不上违纪程度,可又确实会对工作效率造成影响的行为,仍无规章制度作出惩 罚规定,形成了管理上的空白。而黄埔区通过这四个戒条和相配套的业务受理制度,基本上将这些行为都纳入了告诫范围,填 补了国内空白。 四种行为要受告诫 需要告诫的行为告诫的方法 不按业务受理制度执行的在单位内作书面检查 办理审批、审核、核准事项超过规定期限的在单位内通报批评 办理审批、审核、核准事项中拖延不办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的50% 利用职权向管理相对人提出与业务无关要求的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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