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新规定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单独执法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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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4日13:30 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一个人单独进行执法调查和检查。这是省政府日前出台的一项新“规矩”。 据悉,省府法制办日前发布了《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其中明确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与行政执法资格相符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调查和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共同进行,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调查和检查的事项,听取陈述与申辩,依法收集 据悉,按照新“规矩”,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不得接受与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吃请,杜绝与社会公德相违背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其他社会监督等。(本报记者吴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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