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加班困扰白领外企用人无视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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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4日18:2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光炜)白领一直是被很多人羡慕的职业,但是年头岁尾,在一些外资企业劳累了一年的员工怎么也高兴 不起来:面对老板的频繁加班,他们得不到相应的加班费;辞职之际,他们才知自己的“三险”和住房公积金被莫名地蒸发。 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目前外企公司违反劳动法的情况相当严重,过去,不少白领为了保住“金饭碗”往往“敢怒不敢言”, 然而如今,面对愈演愈烈的违规行为,一些白领开始向劳动部门和媒体求助。 晚上10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 一封来自某著名外企一位员工之手的投诉信让记者感到有点吃惊。在蓟门饭店3号楼的一个房间,由惠普中国有限公 司等4家单位员工共同组成的20多人工作小组正在开发中国民生银行的一个网上银行二期项目,该项目从去年9月份开始已 经进行了近4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在这一段时间,4个单位已经先后有7名员工因忍受不了这里频繁的无偿加班而宣布辞职。 投诉信上写明,“4家单位共同以‘制度’的方式,规定除周六外,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晨9时到晚上10时,周日也不 例外。而且,4个单位都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 在项目组去年11月10日(星期日)的一张员工考勤表上,记者看到,考勤时间段分为上午、下午和晚上,当日共 有14名员工签到,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4时到18时、晚上19时到22时,考勤表还特别注明:每周二 、周五晚上和周六休息。该项目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项目组没有任何制度规定员工必须加班,平时加班也是 因为工作的需要;再者,为了赶时间和进度,公司加班也是经常性现象,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辞职时才知保险金和公积金被蒸发 在一家台资公司上班3年多的王先生,直到辞职离开这个单位后才得知,自己应得的近4万元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 竟因为企业所能“给予的限度”而莫名其妙地被蒸发。 从1999年4月开始,王先生就来到该公司上班。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表示,一切福利待遇比照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既然这样,王先生当时也没有在意太多,心想诸如“社保”、住房公积金之类,肯定在公司考虑之列。但在其提出 辞职、要求公司支付他相应的“社保”和公积金时,他才知道,公司并没有为自己上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公司其他员 工也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而该公司人事部工作人员则这样解释: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完全属于企业自愿行为,即可以由公司选择是否给员工缴 纳这部分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的交纳也只能补交一部分,王先生对于这些权益的要求超出了公司所能给予的限度,并无任何法 律依据可言。 被强迫加班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据了解,上述情况在白领中并不少见。北京汇泽律师事务所赵大莹律师告诉记者,在如今的经济生活中,企业强迫职 工加班加点的情况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外资企业为了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以提高职工报酬等形式促使职工“自愿”加班加点, 或者以就业难等方式变相要求职工加班加点的情况已成为新时期违反工时法律制度的一个新热点。 针对一些外企在员工加班问题上存在的违规现象,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单位员工每 天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6小时;加班必须付给员工相应的加班费 ,否则,员工可通过向所在地劳动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足额为员工缴纳各项保险费,如有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致使 保险基金未能按照规定划入个人账户、员工不能享受相关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员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补缴各 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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