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要力查四类腐败案 “保护伞”将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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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4日19: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4日电记者从今天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国检察机关将 坚决贯彻中共十六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始终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继 续集中力量查办4类腐败大案要案,对构成犯罪的腐败分子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检察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办的四类腐败案件具体是: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利用职务包庇、纵容、参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渎职以 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 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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