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最新的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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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7日19: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月7日电(记者肖文峰)据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消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据中国各地赴港澳 地区定居申请的实际情况,最近划定了2003年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其中,夫妻团聚类赴港定居审批分 数线在去年12月份降低的基础上再次大幅降低。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指出,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年内均可安排 出境。 2003年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定居审批分数线具体如下: 夫妻团聚类分数线:赴香港定居273.7分,即1996年6月30日之前夫妻分居的;赴澳门定居292分,即 199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的。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赴港澳定居均为16分,即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 生日当天)、父母均定居港澳或者父母双亡、在港澳有直系亲属或近亲属的未成年人,均可申请去港澳定居。 照顾在港澳无依靠父母类:赴港澳定居均为6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至59岁,在港父母年龄为60周岁以上。 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赴港澳定居均为16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投靠在港澳的直系亲属。关于老年 夫妻分居问题,仍按现行的办法放行,即夫妻双方均年满60周岁或夫妻一方年满65周岁、另一方年满55周岁的,可不参 加打分排队,年内均可顺序安排赴港澳定居。 继承产业类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仍需逐级上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审核。 另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划定今年的分数线时,对部分申请类别和申请情况分别作了一些调整。具体的调整包括 :放宽夫妻团聚类申请人携行子女的年龄、数量限制;改变了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的申请人年龄的计算方法;改变了香港永久 性居民子女的放行办法等等。单程赴港澳定居,涉及到粤港澳三地众多家庭的切身利益。为使审批工作更加透明,广泛接受海 内外群众的监督,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今年的单程赴港澳定居名单仍然继续分别在香港《文汇报》、澳门 《澳门日报》以及内地的报刊上登载,欢迎广大申请人以及读者监督。如有疑问,可通过《文汇报》的专栏《粤港出入境咨询 台》、《澳门日报》的《出入境了望台》,向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反映,公安机关保证给予答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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