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等七部委文件规定:医生要晋升须先下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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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7日20: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 朱玉) 近日出台的一份政府文件规定,地市以上政府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到县级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服务方式可采取定期轮换,或参加巡回医疗服务等形式。 这份名为《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由卫生部等七个部委签署。 这份文件还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文件还提出,这项工作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增加受援地区的经济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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