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以色列遇难者的赔偿金将按月赔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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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8日04:56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获悉,在以色列海滨城市特拉维夫5日晚发生的自杀性爆炸事件中,遇难的中国人的人数已经上升至两人,受伤人数上升为七人。 据大使馆官员透露,除了来自山东寿光的死者李培中外,调查人员已经发现了失踪的来自福建福清的郭爱平的尸体。6日,以警方在一名死者身上发现了郭爱平曾使用过的钱包,7日经DNA检测,确认死者就是郭爱平。自此,在这起爆炸惨案中,中国人的死亡人数上升到 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政务参赞卢坤对记者说,到目前为止,张敏民还处于昏迷之中,生命垂危。估计最乐观的情况也需一两天才能苏醒。他说,今年50岁的张敏民在特拉维夫的老公共汽车站附近一街区的一家面馆做招待员,而此次爆炸正好发生在面馆旁边。 针对有死者家属提出将遗体从以色列运回中国的要求,卢坤表示,使馆将与以色列政府协商,尽量满足家属愿望。他说,此前已有先例,在“7 17”爆炸中遇难的中国劳工的遗体已经通过飞机运送回国。 据他介绍,在以色列爆炸中死伤的中国人的赔偿问题将按以色列的法律程序进行。根据该国的法律,对于死难者的赔偿将会按照其家庭人口多少,而设定赔偿比例,而且赔偿金将不是一次性给予,而是由保险公司按月赔付。他估计,按照正常情况,死者家庭每月可以获得1500美元至1800美元。而受伤人员也将按伤残程度划分等级,得到一些赔偿。 据悉,爆炸事件发生后,中国驻以色列使馆除了寻找失踪人员,核对死伤者名单外,还立即与国内地方政府联系,通知死伤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昨天,中国驻以色列大使潘占林还与以色列看守内阁外长内塔尼亚胡一起,看望了七名受伤的中国人。除此之外,使馆还再次发布安全通告,提醒中国在以人员注意安全。(郑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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