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钱无须老总签字 广州29岁会计挪用公款27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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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8日17:53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一名会计竟在半年内挪用公款2700万元,中国某进出口公司广州分公司的会计朱辉为此得到“好处费”4·7万元。昨天,朱辉被指控犯挪用公款和受贿两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朱辉今年29岁,1996年大学毕业。据检察机关指控,从1999年12月起至2000年5月,朱辉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用于牟利,从中收受贿赂。 据朱辉供述称,1997年他认识了生意人杨某,闲聊时杨某称资金周转困难,希望他帮忙渡过难关。1999年12月,朱辉从公司账上划出100万元到某银行,然后通知杨某提取。第一次“下水”,他心惊肉跳,但五六天后,杨某就把钱归还了。过了几天,杨某又找上门来。从此,朱辉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杨某为表示感谢,在吃饭时送上“好处费”,他也心知肚明地笑纳了。 因朱辉所在公司财务平时无人监管,调配资金无须老总签字,他一个人就能说了算,而且财务每个月到月底才做账,所以他总是在月中拿钱还钱,在账面上根本看不出来。(记者 戎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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