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骂人小心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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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9日08:55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山风文青)无缘无故手机上竟接到谩骂短信,昨日,遭到恶骂的西安市刘先生等人决定通过诉讼,让骂人者承担法律责任。 1月6日晚6时30分,住在西安市友谊西路的刘先生、龚先生等人,忽然收到手机短信。当时以为是新闻短信,便相继打开来看,结果令他们气愤不已。原来,短信上都写着“我×你妈,×你妈……”等骂人的话。刘先生告诉记者,单位有手机的大都是一个区段,经询问 手机发骂人短信会负法律责任吗?记者就此采访了司法界人士。一位姓崔的律师指出,发骂人短信明显对接收人是一种侮辱。对方已构成民事侵权,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收者可提起诉讼,要求发骂人短信者赔礼道歉,并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崔律师还指出,由于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在接收类似骂人短信时,自己的权利已受到侵害,目前很少有人在这方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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