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河南省卫生厅出台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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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9日09: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天,河南省卫生厅出台规定,禁止医疗机构为牟取利益,擅自开展职业病诊断。要开展该项诊断业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过审批合格后,才具备诊断资格。 据了解,去年5月1日《职业病防治法》正式实施后,到医院要求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空前增多,许多不具备诊断条件的医院为了牟取利益,也纷纷开展此项业务招揽职业病患者。为了规范我省的职业病诊断,河南省卫生厅昨天出台规定,明确了开展诊断职业病的医院应该具备的条件,医疗机构除了拥有一定数量能够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医生、一批常见职业病的诊断设备 医院取得职业病诊断的资格以后,还要接受职业病专家组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如果误诊现象突出、年度考核不合格,将被河南省卫生厅注销其诊断职业病的资格。 (记者 王芷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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