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总工会设立100万元基金保护工会干部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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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9日15:19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月9日电(记者冯亦珍)工会干部维护职工权益,谁来保护工会干部利益?在上海,现在由机制来保护 。上海市总工会近日在十届十次全委会扩大会议上决定将建立100万元的工会干部保护基金,并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对维护 职工利益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工会干部进行保护。 日趋复杂的劳动关系和日益繁重的维权任务,使工会干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遇到压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海市工会条例》对保护工会干部作了法律规定。上海将严格按法律法规依 法维护工会干部利益,严格履行工会干部的民主选举程序。与此同时,将建立100万元的工会干部的保护基金。在工会干部 因依法维护职工利益而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将用保护基金提供经济和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作劳动争议和诉讼代 理人。上海的各级工会将形成“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上级工会维护下级工会”的保护机制,使工会干部在维护职工权 益时,腰板更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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