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我国驾照准驾车型将由3种细化为7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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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9日20: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王雷鸣邬焕庆)公安部将根据不同车型的驾驶难度和安全要求,将目前我国驾驶证签注 的3种准驾车型,即大家俗语称的A(大型客车)照、B(大型货车)照、C(小型汽车)照,细化为7种,进一步加强管理 的针对性。 根据公安部关于驾驶证管理办法和驾驶员考试办法的有关修改方案,交管部门在签发驾驶证的准驾车型时,将原大型 客车A、大型货车B、小型汽车C的简单分类细化为大型客车 此外,在驾照准驾车型的签注方式上,将原来包容式的签注改为罗列式签注,即签注驾驶员取得的所有准驾车型,而 不准驾驶的不再注明。如原办法规定持签注有准驾车型A驾照是允许驾驶大型货车的,而修改后的办法规定如此驾照只签注Ak 而没有签注Bh,驾驶员将不得驾驶大型货车。 目前,这两个办法的修改方案已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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