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慎防出国游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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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9日20: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广州一月九日电(郭军张燕芬江列华)广东省消委会今天发布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称,要慎防出国游陷阱。 据悉,近期广东全省消委会陆续接到不少消费者投诉,反映他们在出国游中遭到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待,本是开开心 心的旅游,反变成了出钱买气受。 据消委会调查,该省出国游市场存在的不良现象主要表现在: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欺骗、误导消费者,不与消费者 签定“出境旅游合同”,出游时货不对板,服务态度恶劣,向消费者索要导游小费、司机小费等。 消委会指出,当前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企业为抢占市场,利用虚假广告、扩大宣传内容、降低服务价格等手 段争得顾客,但实际上很多内容都不能兑现;一些具备出境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在利益的驱使下,变相转让出境游经营权给 小型旅游企业。某些“野鸡”旅游公司挂靠有出境游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隐瞒事实真相,利用低价招揽顾客。其办公地点相 当隐蔽,也很少做广告,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监管部门查处起来也相当困难。 有鉴于此,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出国游一定要谨慎,须选择合法经营的旅行社;报名时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出游合同 。在合同中明确出游行程、路线、景点安排、食宿安排及购物时间安排等;不要片面追求低价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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