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工自负医疗费要降 比例控制在25%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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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0日09:2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夏畅 通讯员张祥)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广东将全面降低职工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力争控制在25%以内。 据了解,目前全省普通职工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比例平均为30%-40%,广州及珠三角地区的这一比例为30%左右,而部分贫困地区则高达50%,群众反映较大。为此,广东将通过加强管理和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如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扩大参保范围等),力争把个人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广州的单位缴费比例为8%,而个别市仅为5.6%,严重影响了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积累,为此广东将提高这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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