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日前颁布规定: 拖欠工资行为必须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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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0日09:3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伟亚)春节将至,河北省一些企业拖欠、克扣打工仔工资的事件又屡有发生。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政府日前颁布《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对拖欠工资行为必须严查。 我省用工市场工资拖欠、克扣现象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处刘建平处长介绍,2002年,我省因工资支付而产生的劳企纠纷占所有用工纠纷的65%,去年 此次省政府颁发的《规定》中,除着重强调了工资支付的具体内容,以及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外,还特别要求劳动者合法权益如受到侵害,应及时向劳动和保障部门举报。此外,《规定》首次提出了“先予支付工资”的要求,即因承包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建筑业施工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和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承包方先予支付劳动者工资。先予支付的工资款以拖欠工程的工程款为限。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给予了保障。该《规定》自2003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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