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买桥隧年票要交滞纳罚金 1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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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0日13:27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肖小冰 通讯员江子宇)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获悉,从3月1日起,该处将对逾期不缴纳“八桥一隧”年票通行费的本地车(包括去年逾期未缴费的本地车)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比例征收滞纳金。 据介绍,此项新举措依据是《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第19条第1款。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以车牌尾数为正常的缴费期限,例如,某本地二类车车牌尾 市政设施收费处提醒,尚未缴纳去年年票通行费的本地车,车主应在2月28日前补缴,否则也将依照上面规定征收滞纳金,征收起点日期是3月1日。车主可在车管所和5个市政年票缴费点补交去年年票通行费。 市政设施收费处还介绍,去年一年在广大车主的支持和配合下,年票征收工作进展顺利,缴费车辆达637726台。 特别提醒滞纳金如何计算:滞纳金=年票应缴金额(按具体车类别)×2‰×逾期天数全市5个年票缴纳点 1·建设大马路2号之十六(即省委党校门口对面)2·广州大桥桥南收费站桥底3·海印桥桥西4·海印桥桥东5·珠江大桥年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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