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维修进口超龄旧油轮 走私分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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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2日08:29 法制日报 | ||
违禁油轮改船名走私分子被判刑 上海天乙公司走私油轮案近日有了最终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黄埔海关侦查分局查获的上海天乙公司走私 “埃特”号油轮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002年8月3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该案邢某等7名被告人6年至2年 经广东省高级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7月,上海天乙企业发展公司以其在香港注册的巴拿马玉堂星海运公司的名 义,向利比里亚ITER海运公司购买了我国禁止进口的超龄旧油轮———1975年造“埃特”号油轮。为达到走私进口该 油轮的目的,天乙公司以维修名义向黄埔海关伪报进境。 油轮进境后,该公司涂改船名,并蓄意制造了上海某工贸发展中心和玉堂星海运公司的虚假债务纠纷诉至法院。19 99年9月7日,该船被武汉海事法院判处拍卖,天乙公司安排海南某船务企业公司购买该船,使该油轮由外籍变为中国籍后 ,天乙公司再以低价收购,并以国内贸易形式卖给国内一船务公司,从中牟取暴利。该案案值人民币975万元,偷逃应缴税 款人民币211万元。 本报记者蔡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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