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男”公证遭拒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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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2日12:59 扬子晚报 | ||
24岁的明明半年前与欣儿开始谈恋爱,因明明工作太忙,每日早出晚归,时间长了,欣儿便疑心明明可能有不忠行 为,两人时常为此发生争吵。3日前,明明来到武汉市公证处,要求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处男”公证,公证员晓之以理后予以 拒绝。据公证处主任徐研介绍,他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另类”公证。一台湾男子与一武汉女子相恋后,不久前专程找到公证 处,进行婚前协议公证,协议中规定男子婚后不负责孩子的扶养义务。公证处受理了该男子的婚前财产公证,但未受理孩子的 扶养权公证,因为此项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余皓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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