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远县平堡乡土地之争何日才能了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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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3日00:19 兰州晨报 | ||
1981年,随着全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靖远县平堡乡平堡村村民温建旺等三户人家共同承包了本村白土湾的数亩土地,当时该乡金峡村村民武景禹等人在同一地方也承包了5.25亩土地,大家共同开始对各自承包的土地治理耕种。在此过程中,由于平堡村其他村民在温建旺等人承包的土地边界的河岸边非法采沙,严重影响到承包者对土地的正常耕种,并因此发生纠纷。 1986年12月30日,平堡乡政府、平堡村、金峡村联合调查后,作出了一份《温建旺、吴贵作白土湾地、山、沟、沙窝处理意见》的协调处理材料,其上对温建旺等人承包的土地四至做了明确界定,明文规定该片土地由温建旺等人管理,达成一致意见后,当场在划定界限上栽了界石。之后,温建旺等在此垒筑3个石头大埂围田造地。但让温建旺等没有料到的是,此地另一土地承包人武景禹从1983年开始一直填挖温建旺等人承包的土地,时至今日,武景禹不仅将当时栽下的界石填埋,并越过界石,将温建旺等人承包的土地挖进去8米左右,使温建旺等人的土地形成了一道2米多高的悬崖不能正常耕种。对武景禹的这一行为,温建旺等人虽然通过书面和口头等多种形式和武景禹进行了交涉,但武景禹依然我行我素。 2000年11月,武景禹因与另一在白土湾采沙的村民发生纠纷,认为采沙人毁了他的水渠和道路,找有关部门上访以求公正解决。事隔将近一年,温建旺等人联名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地的真实情况,他们认为武景禹不是一个垦荒人,而是一个侵权者,并出具了有关确权的书面材料等证明材料,为自己被侵犯的土地找寻公道。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平堡乡政府对1986年的那份处理决定没有人知道,有关材料也不知去向。有关部门也承认武景禹在白土湾现有土地22亩,除5.25亩以外,16.75亩全是非法开垦。而白银市、靖远县等有关土地部门在调查过程中,由于平堡乡政府未提及1986年的处理情况,也没有提交任何书面材料,最后导致白银市土地部门在联合调查后于2001年9月19日以文件形式形成了《关于武景禹在刘家地沟的耕地权属及利用现状有关问题的纪要》下发各有关单位,其中对武景禹非法开垦的16.75亩土地确定为“所有权属国家,武景禹应向白银区土地局申请补办开发审批手续及土地确权登记手续,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认为,这一决定是遵循了“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 由于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温建旺等人多次到本报反映情况。2002年12月24日,记者一行再一次来到靖远县平堡乡平堡村进行了调查走访。平堡村和金峡村的有关负责人就温建旺、武景禹的土地纠纷向记者证明:“温建旺、武景禹等人确实于1981年承包了白土湾的土地,但武景禹仅仅承包了5.25亩,其余的土地都是非法偷挖温建旺等几户人家的土地得来的,论理应归还温建旺等人。”平堡村村长还向记者出示了保存多年的1986年12月30日联合协调处理的确权书原件,其内容与温建旺提供的一式几份的原件内容相符。根据这个材料上的确权情况看,白土湾的纠纷土地权属显然属于温建旺等几户人家,但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有这个材料原件及有关当事人的证言相互印证,但村上认为,该土地纠纷村上无权处理,应由市县土地部门正确处理,而市区县等土地部门虽然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可就是不能见到一个处理结果。 12月24日中午,当记者再次来到白土湾时,武景禹老人恰好正在此地冒着皑皑积雪和刺骨的寒风“辛勤开荒”。他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开荒是响应国家号召,他争取的是水渠和道路的完整,与温建旺等人的土地没有关系,他已经开挖的土地是国有荒山荒沟,不是温建旺等人的土地。当记者问他开荒是否合法时,他认为都是合法的,并向记者出示了很多上访材料和有关部门的批复。记者从这些材料中看到,所有这些材料都是关于水渠和道路的保护等,没有一份是对土地进行确权的。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武景禹多开垦的16.75亩土地仍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确权,其继续开垦土地的行为是否合法尚待进一步明确。 温建旺等人认为,白银市土地局的那个《纪要》对白土湾土地纠纷的定性显然有错,他们希望该局能够以历史和确凿的证据材料事实为依据,尽快对这一地区的土地权属有个明确的了断,不要让他们再为此事到处奔波了。 本报记者 宋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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