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界委员建议为“富豪不纳税”正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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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01:5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李谱春)虽然不排除有富豪不纳税的现象存在,但现在关于富豪不纳税的普遍说法或者报道有失公允。昨天北京市政协委员、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陈立群持此观点。据悉,工商业联合会成员已经就此提出集体建议。 陈副会长说,工商联的同志们经过调研发现,关于“富豪不纳税”的报道,有相当一部分是由2001年《福布斯》杂志公布的大陆富豪排行榜前50名中只有4名同时进入“中国私营企业纳税50强”而引发的。但稍有经济常识的人都会明白,二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富豪排行榜反映的是私营企业的资产总额,有一个历史的积累过程,而纳税50强只是该私营企业当年纳税的情况。某些达到一定资产规模的私营企业,由于扩大投资规模、投资回收周期长、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等多种原因,导致其某一年份纳税额的减少属于正常情况。 另外,目前我国私营企业中绝大多数业主既是企业的投资者,也是企业的直接经营者,其职务消费与个人消费是很难界定的。由于私营企业在北京大量出现属近几年的事情,因此法律上对私营企业主的职务消费和个人消费无明细界定。如企业经营者的用车、通讯、宴请、公关等费用一般都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企业营业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很难区分其中有多少属于与职务活动无关的个人消费。在这一情况下,刻意指责私营企业主有偷逃个人所得税的主观故意,有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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