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是债务人,我开的车却被扣押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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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02:29 时代商报 | ||
“的哥”申请的赔偿能确认吗? 一名出租车司机在拉着乘客行驶时,被法院执行庭人员拦住并带回,原来乘客是一位尚有4.5万元欠款的债务人。而该司机则被法院认定是其担保人,导致出租车从1999年11月扣押至今。为此,去年5月,司机张伟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国家赔偿,要求执行人员所在的大东区人民法院给予确认并赔偿其近3年的经济损失23万余元。如今,确认的期限已 张伟(司机):“两台车莫名其妙被扣” “当日晚10点多钟,我驾驶一辆白色拉达出租车在骨科医院门前拉了一位女乘客,当车行驶到榆林堡附近时,突然被一辆警车拦住,从车上下来的五六个人把我和那位女乘客从车里拉出,带到了大东区法院。他们用强制手段让我写了一份‘保证书’,一直到后半夜3点多才让我走,但我的拉达车和全部营运手续全被扣,没有给出任何扣押手续。” “11月17日,我的另一辆车牌号为辽AE8254的桑塔纳出租车也在行驶中被扣,由于我没有这辆车的所有权,一个多月后,出租车公司将车取回。但因为在扣押期间欠费,公司已终止合同,抵押金6万元不能退还。” 大东区法院:“当时司机承认此事” 由于张伟几年来不停为此事奔走,大东区法院监察室特对此做了详细调查。 据悉,该院(1996)大经初字第2819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被告邢某(女)偿还原告魏某4.5万元。判决生效后,魏某于1997年5月5日申请执法。 1999年11月5日晚,该院几名办案人在榆林堡附近遇见被执行人邢某,遂将邢某与司机张伟带回法院,经分别询问,得知邢某将法院查封的房子卖了3.8万元,钱以张伟的名义在车行兑了一台桑塔纳出租车。张伟也承认此事,法院让其将车传来,张伟称找不到夜班司机,白天可以,并写出保证书承诺第二天早8点将车交到法院。第二天张找到法院商量能否用拉达车抵押一段时间,办案人未同意,此后张一直没露面。经调查,该拉达车手续也是公司的而非张伟本人的,故案件一直无法执行。 邢某(当时乘客):“我与司机没有任何关系” 由于拒不履行判决,邢某被大东区法院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张伟的律师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对其进行了调查询问,从调查笔录上记者看到以下文字,“问:你和出租车司机是什么关系?答:没有任何关系。问:出租车司机张伟在客运集团承租的桑塔纳出租车,你给他拿钱没有?答:没有,我和张伟原来根本就不认识。” 另外,邢某还于1999年12月5日出具一份证明,“关于房款一事,与张伟(买桑塔纳车,车牌号为辽AE8254)没有任何关系。同时也没有财物往来,他没有权利替我还债,我也不用任何人替我还债。” 那么司机张伟究竟与债务人邢某有无钱款往来,大东区法院又能否作出确认并给予张伟赔偿?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李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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