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陷阱”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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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02:29 时代商报 | ||
律师:网上“钓鱼”违反《消法》 昨日,本报以《“浪漫约会”变成“促销陷阱”》为题,报道了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歌仙饭店附近的“齐瓦哥”酒吧,以招聘酒水促销员为名,让受聘人员通过网络聊天“钓鱼”,约网友见面后,再到其消费赚取提成的现象。报道一经刊出,立刻引起有关部门的极大重视。 沈阳市工商局消保处的王处长告诉记者,“齐瓦哥”酒吧负责人,公开明示让这些酒水促销员出去上网“钓鱼”的行为,明显带有欺骗性质,应该得到社会的指责和制约。 随后,记者咨询了沈阳市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函律师。据杨律师介绍,这是一种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做法。《消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或服务者不能利用欺骗手段,误导或欺骗消费者,违者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报记者 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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