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方须果断处理群体堵门堵路打砸抢煽动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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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08: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4日电陕西省西安市近日开始施行《西安市群体性堵门堵路治安事件管理办法》,规定凡在群体性堵门 、堵路事件中发生的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对煽动者依法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法制日报报道,该办法指出,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是指以各种理由聚众堵塞道路,围攻机关、报社、电台、电 视台、通讯枢纽以及其他要害部门或单位大门妨碍公共事 根据规定,有关单位和负责人应积极主动地解决单位内部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单位内部矛盾推向社会。对 可能导致诱发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的情况,有关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对不负责任或纵容 群众闹事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台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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