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路收费站:收费道若不畅 过路费可免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10: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月14日电(记者王攀)从今年3月1日起,在广东任何一个公路收费站如因没有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 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这个收费站就必须免费放行,同时收费站的负责人还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这是近日广东省人大 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公路条例》中规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的公路建设发展很快,全省公路通车里程已经达到10.4万公里 广东省交通厅厅长张远贻说,收费站问题一直是公路建设中的“老大难”。针对一些收费站经常关闭一些通道,只开 放部分通道,导致过往车辆大排长龙的情况,新通过的条例规定,“公路收费站应当加强现场管理,保障收费通道的畅通;因 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过往车辆缴费后应当立即驶离,故意堵塞收 费通道的,收费站稽查人员可以强制将车辆拖离现场,拖车费用由车主负担。” 张远贻说,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条例还规定了针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的处罚措施。因未开足通道造成车辆堵塞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千至一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