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最具争议案件审结 三死囚被关11年无罪释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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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4日11:4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缠讼11年余的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三死囚案,从去年12月9日一连3天辩结后,1月13日的宣判让3人命运出现大逆转。“法官”以刀痕比对不符科学依据为由,改判3人无罪当庭开释。 “高等法院”:证据不足自然无罪 针对外界关注翻案原因,台“高院”表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证据不足”。“高等法院”指出,犯罪事实应照证据来认定,虽然在本案中,被告有不利的自白,不过从犯罪的方法、行为的分担还有凶器的种类等方面来看,5人的说词(包括已被枪决的王文孝、王文忠)明显不一致,所以自白就有瑕疵了。 从物证来看,现场采到的毛发与被告3人没有关系,且3人指甲的血迹不足,无法鉴定。在死因鉴定报告中,虽然凶刀是菜刀没错,但菜刀不能证明就是3人砍人,所以综合以上种种原因,判决3人无罪。 苏建和案:岛内最具争议的案子 苏建和三死囚案,历经11年、“检察总长”三度提出非常上诉,被视为岛内司法史上最具争议的案子。 被控杀死吴铭汉、叶盈兰夫妇的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三死囚,1995年2月9日由“最高法院”判决3人中两个死刑确定,历经马英九、廖正豪、城仲模、叶金凤四任“法务部长”,都没有批准3人的死刑执行令,其间“检察总长”三度提出非常上诉。 直到2000年5月19日,三死囚第三次提出的再审案,才为“高院”作出准予再审并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全案重新开启一扇窗。同年10月27日,“最高法院”驳回“检察官”的抗告,三死囚的再审程序正式展开,成为岛内司法史上第二件死刑确定案准予再审的案例,殊为罕见。 苏建和:希望是最后一个冤案 3人在记者会上更是激动哽咽。苍白瘦削的苏建和说:“感谢大家的关心,谢谢大家对这件案子新闻的公正报道。”想起父亲,其父在为其长期奔波中含恨离世,苏哽咽得一度说不出话来,“想起父亲十几年来……的奔波,……如今我平反冤屈了,却再也不能见到他了,他生前告诉我,他有信心我一定会平反冤屈。”“因为要感谢的人太多了,我所能做的事是帮助更多的人,来报答社会。”他希望这个案子是最后一个冤案。刘秉郎说最想陪妈妈回家,庄林勋更是直截了当地说,“休息。” 吴家律师:会请“检察官”再上诉 苏案的判决大逆转,受害者吴家的律师林宪同则强调本案只是二审,他们会请“检察官”再上诉。 律师表示,“11年前发生的案件,11年后只是在现场发现一个红色的皮包就逆转,感觉非常的无助与无奈。”他们也强调,现在只听到社会“枪下留人”,但有没有听到被害人家属的“暗夜哭泣”? 吴家遗属:那真正的凶手在哪? 苏建和等3人获判无罪,记者会上一片欢腾,不过在本案的一角,被害人吴铭汉的遗属则是无奈地摇摇头。吴铭汉17岁瘫痪在床的儿子吴东谚听到苏建和3人无罪开释的新闻表示:“心情很复杂。”“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判死刑,原本认为今天的判决也八九不离十,但听到是无罪,一时不知说什么。”吴东谚说,当初“法院”认定此案不可能一个人犯案,如今,“除了已被处以死刑的人外,那其他的凶手在哪里?” 案件回放 1991.03.24台北县汐止镇发生吴铭汉、叶盈兰夫妇命案。检警专案小组陆续逮捕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王文忠、王文孝5人。 1992.01.11被告王文孝被“军法”判决死刑定罪,执行枪决。 1992.02.18台北“地院士林分院”(现“士林地院”)作出一审判决,苏、刘、庄3人被判死刑。 1993.01.14台湾“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1994.03.16台湾“高等法院”作出更一审判决,维持原判。 1994.10.26台湾“高等法院”作出更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1995.02.09“最高法院”判决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死刑。 1995.02.20“检察总长”陈涵提起第一次非常上诉。 1995.02.21陈涵提起第二次非常上诉。 1995.03.30“最高法院”驳回声请再审的抗告。 1995.07.06陈涵提起第三次非常上诉。 1995.08.17“最高法院”驳回“检察总长”的第三次非常上诉。 1996.01.05律师所提再审声请二度遭驳回。 2000.05.19台湾“高等法院”针对第三次再审声请,裁定全案再审。 2000.05.23针对“高院”裁定再审,台湾“高检署”提起抗告。 2000.10.27“最高法院”驳回“高检署”抗告,准予全案再审。 2000.11.16苏建和三死囚再审案,台湾“高等法院”首度开庭。 2001.05.31“高等法院”大动作,开瓮取骨。 2002.12.05“高院”展开3天辩论。 2003.01.13台湾“高等法院”作出判决,被告3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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