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采取强制措施杜绝建筑业欠薪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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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10:40 金羊网-新快报 | ||
建筑公司须交员工工资保障金 新快报讯(记者夏畅)针对春节前建筑行业欠薪事件频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表示,将尽快建立建筑行业 欠薪保障制度,向建筑单位收取员工工资支付保障基金,按照先予支付,强制缴纳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据悉,建筑主管部门此前曾要求对存在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但仍无法抑制该行业欠 薪行为的频繁发生。 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广州市正在酝酿设立建筑行业“员工工资支付保障基金”,按照先予 支付,强制缴纳的原则,向本市所有建筑工地按工程量的适当比例(参照有关省市做法以2/1000—3/1000为宜) ,收取员工工资支付保障基金。保障基金将用在施工单位破产、依法整顿、经济审计资不抵债或开发商同承建商因资金等原因 致使工程无法进行,特别是经营承包人无经济能力支付员工工资,或投资、经营者隐匿、逃跑等特定情况下发放员工工资,以 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保障基金由市建筑主管部门负责收取和保管。建筑工地出现欠薪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职工投诉,进行监督检查 后,由建筑主管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员工代表共同核实支付。 新闻链接 “一票否决” 广州市建筑主管部门对存在严重拖欠工资的建筑施工单位曾作出“一票否决”的规定,但该规定未能防患于未然,建 筑业欠薪现象仍屡禁不止。 凡因拖欠工资造成集体停工、上访事件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若干年内进入广州市建筑装修市场的资格; 对挂靠企业占现问题,疏于管理的,追究主管单位连带责任,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资质降级,直至不得参与本 市工程投标; 对存在违规分包、私招乱雇外来工、拖欠工资行为的,不予办理有关证照年审。 深圳1997年已出台保障条例“一票否决” 深圳市早在1997年就已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欠薪保障条例》,为企业员工建立了欠薪保障基金;此外在上海 也出台了《关于本市小企业欠薪保障金收缴实施意见》。浙江省台州市还专门建立建筑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市民应大胆举报欠薪 广州市劳动部门希望广大群众不要畏惧拖欠工资的老板,勇敢举报。在举报时举报人需提供如下信息:1、被投诉的 单位名称、详细地址;2、举报投诉人的姓名、联系电话;3、被拖欠工资的员工人数;4、被拖欠工资的月数、金额、被扣 押金金额等。 举报热线电话 (1月2日-20日,逢周一、三、五,每天上午8:30-11:30) 广州市劳动监察大队83338306传真83305840 东山区劳动监察中队37631323 越秀区劳动监察中队83552685 荔湾区劳动监察中队81378296 海珠区劳动监察中队84392685 天河区劳动监察中队87568311 芳村区劳动监察中队81510071 白云区劳动监察中队86372904 黄埔区劳动监察中队82270242 开发区、保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处82212111、82229515 从化市劳动监察中队87960843 增城市劳动监察中队82749941 番禺区劳动监察中队84645660 花都区劳动监察中队8696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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