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近2000名“特殊人员”医疗待遇未按时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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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14:0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本报讯 “由于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或虽已交费但未办完相关手续,已经耽误了按时发放特殊人员的医疗待遇!”昨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就部分“特殊人员”医疗待遇未按时落实的问题,向各有关单位发出了特别提醒。 据介绍,我市共有1100个机关事业单位的11000名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下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含二等乙级以上伤残人民警察,简称伤残军人,下同)享受“特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醒有关单位,应及时缴纳社保费,并持缴费单据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以免延误离休人员、伤残军人就医。同时提醒“特殊人员”,如果所在单位不按规定缴费的,其医疗费用由原单位按规定实报实销;“特殊人员”也可督促单位及时缴费、办理相关手续。(记者贾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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