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区2700余名贫弱者拿到“司法保障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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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14:1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崂山区昨日举行“司法保障证”发放仪式,由此面向全区2700余名贫弱者开通更加有力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据了解,这一以司法保障证为载体的全面而规范的法律援助制度,在全省乃至全国是创新之举。 崂山区出台的司法保障证制度,重在完善面向贫弱者的法律援助制度。创新举措主要表现在,法律援助的审批程序更简化了,由于司法保障证是弱势群体的有效司法保障凭证, 由此,持有司法保障证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公检法司等各部门将及时提供援助。包括公安、检察部门对持证者及时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法院则根据持证者的申请来给予减、免、缓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司法行政部门随时组织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来为持证者提供法律援助。 崂山区在严格审查受援人条件的基础上,决定向2700余名贫弱者及其家庭发放司法保障证,还将对持证者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 据了解,我市将对崂山区这一新的法律援助制度予以推广。(本报记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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