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红头文件”国内公开发行 百姓今起可买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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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6日02:06 西安晚报 | ||
本报讯 政府的“红头文件”老百姓以前很难看到,不过从今天起,西安的老百姓就可以在街上方便地买到政府的“红头文件”了!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市政府创办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在国内公开发行,从而迈出了我市政务公开的重要一步。 长期以来,政府的各项法规政策,各项政令都以文件形式印发。政府的红头文件被人为地套上了一层神秘色彩,以至于许多应向社会公开,应让老百姓了解的法规政策群众看不 根据国家《立法法》,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要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文本为标准文本。也就是说,在西安辖区内,《公报》是西安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其刊登的法律文件也是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市民个人掌握政策法规,维护合法权益,进行政务监督的重要工具。 据市政府副秘书长宫蒲顺介绍,实行政务公开,就是要把政府置于老百姓监督之下,就是让百姓了解政府的各项法规、政策。在WTO规则里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透明度原则,它规定各成员方必须及时、集中公布政府实施的规章、政策。我们的政府曾经长期习惯于通过内部会议、内部文件来解决问题,而按照WTO规则,内部会议、内部文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政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要经过公开发行的法定刊物--公报或政报公示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记者杨俊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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