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公升油箱加了48公升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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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6日09:39 深圳商报 | ||
深圳商报记者郝又满通讯员李昌亮黄振蛟 【本报讯】宝安陈先生的赛欧牌私家车油箱容量只有45公升,可在福永镇某加油站却加了48公升油!该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根据其投诉,昨日前往加油站突查“猫腻”。反复检验那里仅有的3支油枪,均未发现“缺斤短两”问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安全容量不等于实际容量 对加油站的3支油枪进行突击检验后,质监人员作出了这种解释:车主手册上标识的油箱容量是厂家主张的“安全容量”,并不等于油箱的实际容量。考虑到汽油的挥发和膨胀等因素,为安全起见,汽车厂家在油箱容量设计和标识时会给空气等留下一定的空间,一般标注的盛油容积是总容积的80%到90%。 质监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司机在加油时要求“加满加足”,加到从加油口能看到油面,甚至加到汽油滴滴嗒嗒快溢出来的程度,那么油量肯定比标识的油量要大,而这还没有算上油箱到加油口的那一段油管的容量。据一位汽车修理师傅介绍,油管的容量有时会高达3公升,而且不同的车或相同的车的不同型号,油管容量都是有所差别的。 “加满加足”不安全 有些司机图省事,到了加油站一声“加满”就完事了,而这个“加满”在油站工作人员的操作下,就是到了油枪“卡嗒”一声的满格响声后还要往里加,一直加到油往外溢才肯罢休。质检人员指出,这种“超量”加油是很危险的,潜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油品的膨胀系数较大,严重时压力的变化会导致容器变形甚至胀裂,增加发生火灾的危险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不能“加满加足”是一个普通的用车常识,但不少司机包括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往往都忽视了油箱的“安全容量”,加油时留下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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