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平顺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提出 为“三步走”战略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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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6日10:01 天津日报 | ||
记者吴学婵 本报讯 昨天,天津市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批转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任务。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宋平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综治委副主任王鸿江主持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表彰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领导向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分别就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本市人民调解工作发言。 宋平顺在讲话中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指示精神,忠于职守,竭诚奉献,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和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向辛勤工作在人民调解战线的同志们表示慰问和感谢。他指出,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了新阶段的“三步走”战略目标,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做好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求实,树立更高标准,实现更大突破,把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宋平顺指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确保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实现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联系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头脑,以国家法律、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为依据,正确履行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 宋平顺强调,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各项政法工作结合起来,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来信来访等有关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要认清责任,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各区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综治委(办)主任、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各区县司法局局长、各公安分局局长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及本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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