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今日起销售防盗门须持安装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6日12:41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清琳 记者赵荣君)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规范本市防盗安全门的销售安装行为,让广大群众买门放心,装门安心,售后服务确有保障,从今日起,市公安局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对所有防盗安全门销售安装点进行审核,向经审查合格的销售点发放《防盗安全门销售安装证》。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购买防盗门一定要注意“三看”:一看防盗安全门经销店有没有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防盗安全门质量监督和销售市场的治理整顿,清除劣质不合格产品。目前,市场检查工作已经开始,检查结果将在天津安防网上公布。对有严重违规行为、产品有质量问题的销售点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依法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