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水价格今年小幅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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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7日13:4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1月9日从四川省物价局获悉,今年四川省将适当调整部分灌区的农业用水价格。2000年已调整农业水价的灌区,2003年原则上不再调整;2002年未调整农业水价的灌区,2003年可适当小幅调整。 此次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将按照补偿成本、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具体操作办法为,先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再作调整;实行“小步快走”,即每一、二年调整一 物价部门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划定的政策界限,对农业用水价格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坚决取缔农业供水中的一切乱加价、乱收费;供水单位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不合理开支,切实降低供水成本。 (本报记者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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