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企退休金有望调整 将缩小与事业单位差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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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9日03:07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颖谊 通讯员 任宣) 昨日下午,针对广东省人大代表王泽华就1993年底前退休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差距太大,对该部分老同志们不公的询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会逐步设法缩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差距。 代表询问:1993年前退休人员退休金偏低 王泽华指出,现在不少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待遇偏低,尤其是一些在1993年前退休的老同志,早年为广东省的事业贡献良多,但却仍领取较低额的养老金。对比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两者差距太大,为此,王泽华指出,有关部门应该为这一群体的人员多作考虑,着力缩小这一部分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的差距。 据介绍,广东省在1993年底前退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是按照国家在1978年颁发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的级别、工龄等按原有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养老金。而在1994年,广东省重新制定了有关养老保险的条例,1994年后退休的国有企业单位人员则按照新制度领取养老金。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则一直沿用1978年的有关规定来领取养老金。 王泽华代表指出,在施行了新的制度以后,由于保险金缴费是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员工的养老保险待遇很大程度取决于企业效益的好坏,除了那些垄断性行业企业,大多数企业为员工们支付的养老保险数额均不多,故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大多很低,只能拿回退休前工资的60%左右。对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的工龄长或级别高的人员所拿的退休金则与原来工资收入差距不太大,且同样有领取有关补贴,两相比较企业人员感到大为不公。 省社保厅:会研究新办法缩小差距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杨副处长表示,广东省的企业退休人员所领取的退休金比例约等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为500多元至600元,比国家有关规定的58.5%的比例已经稍高。且有关部门在每年按照当年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来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时已注意了适当再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上调数额,如该年上调基数为每月50元的,企业退休人员则可拿到多于该基数70%的上调养老金,即每月85元。且另一方面,为了保证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养老金的发放,省财政还拨出了1亿元作为养老保险调剂基金,以保证各地养老金的发放,且该基金已于去年到位。 针对王泽华指出的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偏低的问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社会基金保险管理局的张局长表示,今后将会再进一步加大力度,研究新的方法,着力缩小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差额。且另一方面,还会加紧在全省建设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委员会,以确保各地养老金准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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