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今起专项整治户外广告 八种情形不得自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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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0日18:29 新华网 | ||
今日起,西安街头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没有了立足之地。为期9个月的“户外广告设置专项整治”活动将逐步清理城六区各主次干道上布局不合理、有安全隐患、超审批面积设置等不规范广告。清理和调整布局不合理的户外广告,重点清理钟鼓楼盘道、东、南、西、北城门盘道内外侧人行道、建筑物和构筑物上设置的各类广告牌。逐步清理或调整人行道上设置的影响交通和城市景观的单立柱灯箱、电子翻转牌、阅报栏广告、残缺霓虹灯招牌等广告设施。清理主次道路两侧遮挡建筑物临街面、窗户和存在消防隐患的广告牌。凡没有照亮和 为维护城市容貌的整体性,广告设施空闲时间超过一周的,设置单位必须设置公益性广告。东、西、南、北大街、解放路、和平路、长安路、未央路、雁塔路、朱雀路、新城广场四周不允许出现空置广告牌。(赵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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