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在监狱里改造好的犯人可在家中服余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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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2日07:0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广州1月22日电据新快报报道,在监狱里改造良好的犯人,有望在家里服完余刑。在昨日召开的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会议上,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叶育长透露了这个消息。他介绍,去年全市10973名释解人员,重新犯罪的仅107人,仅占总数的1%,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功不可没。叶育长透露,北京、上海正在试点成立安置帮教的“矫治小组”,对刑期较长而且确实改造好了的犯人,可以让其回到户口所在地服刑,接受“矫治小组”的矫治。如一名判了15年刑的犯人,前5年在监狱中服刑改造好了,后10年可以回到居住地服刑,但必须定期 《江南时报》(2003年01月22日第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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