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公务用车标准 市级部门领导每3人两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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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2日08: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成都市制定了公务用车标准要求:区市县级和市级部门领导职务公务用车编制核定为:每3人两辆,4人3辆,5人以上每增加两人增加一辆车;区市县级和市级部门非领导职务公务用车编制数量为:3人一辆,市级部门其他干部为20人一辆。办法同时对公务用车价格标准作了规定。目前,市公务车辆主管部门已对公务车辆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理核编工作。(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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