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大学生被逼承认卖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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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2日10:42 南方都市报 | ||
处女大学生被逼承认卖淫河南四民警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两年并缓期执行 本报讯据《江淮晨报》报道采取非法拘禁、强迫蹲马步等手段,逼迫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承认卖淫,并要求她再交 待3个以上嫖客,最后经医学鉴定,这个女大学生处女膜无裂痕。近日,承办此案的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4名民警分别被判处 缓刑。 两人聊天被非法拘禁2002年7月24日凌晨1时许,鹿邑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副中队长陈龙飞、合同制民警 薛坤、刘海涛等人,将在县城西关紫气园内谈话的女大学生方某、男子石某(均为化名)传唤至中队警亭处,后又将方某带至 鹿邑饭店某房间。讯问时,因方、石两人均否认有卖淫、嫖娼行为,遂将两人非法拘禁。在陈龙飞的安排下,薛坤、刘海涛还 殴打了石某,并强迫两人蹲马步。无奈,方、石编造了相互抚摸等虚假事实。 被迫交待了“三个嫖客”24日上午,鹿邑县公安局分别以卖淫、嫖娼对两人作出治安处罚裁决。当天下午5时,石 某在交上3000元罚款后被放出。25日下午,二中队民警刘子保向仍被非法拘禁的方某提出3个条件:拘留,罚款3000 元,交待3个嫖客,任方某选择。因为刚毕业借不到钱,无奈,方又编造了与周某某等人有不正当性行为的虚假事实。 女大学生还是处女24日晚8时许,方某未交罚款即被放出,次日上午补交罚款200元。8月12日,方某拿着处 女膜完整的医学鉴定,到检察机关进行了申诉。15日,鹿邑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陈龙飞等9人立案侦查。19日, 陈龙飞等4人被依法逮捕。鹿邑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认为,陈龙飞等4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对无辜的方某、石某非 法拘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判决:因犯非法拘禁罪,陈龙飞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薛坤、刘海 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刘子保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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