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穗仁宣) 记者从昨日提交广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中获悉,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21日至3月29日召开,连同3月20日的预备会议,会期10天。届时将选举广州市新市长。
据悉,该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广
州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广州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广州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广州市和市本级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广州市本级2003年预算草案,批准广州市200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3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广州市市长、副市长;选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两名广州市的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