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卢连庆打官司一审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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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3日03:44 中国青年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 邱红杰 翟伟) 河北省易县农民卢连庆起诉包工头拖欠工资案有了初步结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22日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包工头常跃年给付原告卢连庆1479.5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卢连庆去年和几位老乡在北京为包工头干装修活,却未拿到应得的工钱。今年1月7日,卢连庆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了卢连庆的起诉。 22日下午,卢连庆向法庭陈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交了证据。包工头则反复强调自己没钱,也不愿意把债权债务关系转移给担保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举证、质证、辩论、法庭调解等程序,审判员最后当庭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1479.5元;第二被告(担保人)负有连带责任。 审判员孔军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判决生效后,法庭将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帮助卢连庆要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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