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久富在法庭承认 受贿指控都是事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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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3日10:56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月23日消息:市民政局原局长陈久富受贿一案,昨天下午在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在庭审后决定择日宣判。 陈久富原系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市九届人大代表,案发前系该局调研员。根据群众举报,陈久富涉嫌受贿于去年6月12日被拘留,同月25日被依法批捕。据公诉机关指控,在1998年2月至2002年2月期间,陈久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次收受5人的财物,共计2.86万 1998年2月,陈久富在市民政局主办本市2000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活动期间,接受谢某请托,向具体操作单位打招呼,把谢经销的化妆品确定为活动的奖品并予以落实。事后,谢送给陈5000元,陈予以收受。另外,谢某为感谢陈久富在承建流浪少儿救助中心大楼附属工程、承接市区标准地名图业务等事中给予的帮助,又先后两次送给陈各5000元。 此外,陈久富利用职务之便,在提拔干部、职工调动等方面,分别收受周某、林某某、王某、滕某等4人的空调、尼维达手表、现金等财物,共计1.36万元。案发后,陈久富有自首和检举表现,并已退出全部赃款。 在昨天庭审中,陈久富承认公诉机关的指控“都是事实”,并表示了深深的忏悔。由于控辩双方基本没有异议,因此昨天庭审仅花了1个多小时。(温州日报 周永旭 胡华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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