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拐”提供法律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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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3日15:23 云南日报 | ||
本报与烟台晚报联动的“合力营救被拐少女”系列报道,也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昨天上午,烟台市西政律师事务所的傅维壮主任赶到烟台晚报,表示他们要为小迎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傅维壮先代表西政律师事务所捐给迎春2000元钱。他说:“烟台晚报和春城晚报做了件大好事,作为律师,我们可以给予的不仅是爱心,还有法律上的帮助。我们所已经决定,给迎春做义务代理律师,免费为她打这场官司,帮助她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该事务所还表示,今后只要有需要,他们愿意给云南省涉及到烟台的所有有关“打拐” 昨天上午,获悉迎春母女即将返回昆明,为母女俩在烟台期间免费提供食宿的烟台国联公司还专门为她们送去了公司的系列熟肉制品。烟台佳隆集团董事长栾鲁闽也表示他们公司将为母女俩提供返回昆明的机票。 杨文宇 张兵(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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