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价格听证目录 八类价格调整需过听证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4日02:07 西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顾荣) 记者昨日获悉,省物价局公布的《陕西省价格听证目录》规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八类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需要组织召开听证会。 据了解,价格听证目录中所列项目全都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由省物价局组织听证的价格有公路客运价格、义务与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价格,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市物价局组织听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