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自来水加征污水处理费一举两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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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4日10:29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 记者孔奇志、通讯员刘革建、任蔚、叶帮斌报道:宜昌市建设局9日数据显示:从去年11月底至今年元月4日,该市共征收污水处理费126.8万元。 与此同时,该市8家取得供水资质的单位也传来消息:收取污水处理费40天以来,全市居民用水减少8%。 市建设局城建科、节水办负责人高兴地说:“在自来水价格中加征污水处理费,既可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又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居民节约用水的意识,可谓一举两得!” 据介绍,目前,宜昌城区污水总量的62%通过28个主要排污口直排长江,36%通过地表水间接排入长江,严重影响长江近岸水质,个别水厂水源已受到威胁。 为促进水污染防治和可持续发展,去年9月10日,宜昌市物价局、建设局联合召开听证会,决定在5个城区(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亭区) 及宜昌开发区、葛洲坝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首期收费标准为每吨0.40元,按照去年10月底抄表水量从10月份开始征收。 该市统计局调查,2001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月用水量为6吨,按每吨0.40元计算,人均月污水处理费为2.4元,仅占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524.55元)的0.46%,对居民的生活不会形成很大的压力。 按照“核定水量、定额征收”的办法,污水处理费由市建设局委托有关单位或部门代收,定期统一归并到污水处理财政专户。据测算,该市一年污水处理费可达3000万元以上,这笔资金将专用于城区污水处理,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排污主管网系统和泵站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相关报道见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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