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偷被透支5000元 追究责任各方推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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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4日18: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窃贼透支消费轻易得手,追究责任银行和商场互相推诿,失主跑了半个多月仍无结果 本报讯记者雷鸣报道:昨天,广州的李先生来电讲述了因自己的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被盗后又被窃贼迅速消费透支、而银行与商场互相推诿、致使自己莫明其妙地白白损失了5000多元钱的遭遇。事情已过了半个多月,但有关方面仍没有合理说法。 虽即挂失,几小时四次透支 李先生是本月8日晚到位于广州下九路的陶陶居参加朋友婚宴的。席间,他将自己贴身口袋里装有现金和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的钱包的上衣放在座椅背上。约晚上9时半,他一摸贴身口袋,发现钱包没了。他赶快就近挂失,不久,他查询到信用卡已被消费透支了5000多元。 第二天,李先生来到了负责广州市牡丹信用卡业务的工商银行广州市万通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门有关职员告诉他,他失窃的信用卡在昨晚10时前已被人分四次在下九路某商场消费透支。李先生接着找到这家被窃贼恶意消费透支自己信用卡的名×商场。商场也承认在前一天晚上有人用牡丹卡在不到一个小时里购买了价值5000多元的商品。 假冒签名,未被识破谁负责 自己钱财被窃本已非常愤闷,接下来发生的事更令李先生懊恼。银行信用卡部表示,因持卡人在与银行所签的协议明文规定:持信用卡人同意可不出示身份证,以自己签名即可使用信用卡。所以,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可以帮李先生在1—3个月内将商场消费的账单寄给李先生一份。 按理在商场持信用卡消费虽然不用出示身份证,但要认真核对持卡人在卡上的签名与消费时在账单上的签名是否完全一样;显然,名×商场的收银员并没有认真仔细地核对签名特征,而且盗窃者四次冒充持卡人签名都未被识破。可名×商场却让李先生去找银行,因为商场只与信用卡所属银行有业务关系,不与持卡人个人发生关系。无奈,李先生又求助人行广东分行,分行有关部门的答复是人行只受理行风投诉,而李先生所反映的问题是业务问题;信用卡部一般是独立的业务部门,因此,人行在业务上也不便干涉过多。 核对签名,是否都能辨真假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信用卡业务处,办公室周小姐介绍说,之所以取消身份证核对手续,一方面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也是应广大客户的要求,许多客户反映使用信用卡还要核对身份证较麻烦,于是,去年下半年省行曾向信用卡客户发出通告,除了几样非常贵重的商品要核对身份证外,其它消费一律取消核对身份证。至于输入密码的规定,为方便持卡人购物消费,用信用卡在商场购物消费时不需要输入密码,只要凭签名认证就可以了;只有在办理取款时,才必须输入密码。这一通告也同时知会了各商场。显然,商场为了自身的利益并没有认真核对持卡人签名。记者也从其它银行了解到,现在各银行都设立了紧急挂失电话,遗失信用卡应迅速拨打挂失电话,申请挂失。但有些银行系统较先进,会迅速冻结挂失的信用卡账号;有些可能会慢一些。目前这方面的法律责任的确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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