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两报刊刊载被狎玩儿童照片 将被转交法院判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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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4日23:11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1月24日电 香港特区淫亵物品审裁处23日初步评定,香港《苹果日报》和《壹周刊》两家刊物登载有关补习学校教师狎玩女童的报道,违反新闻专业操守,稍后会将案件转交法院判处。 1月9日,《苹果日报》在整个头版刊出一补习学校教师“娈童”案,将受害儿童相片曝光。《壹周刊》稍后在最新一期刊物中仍沿用了这些备受争议的图片。 香港社会纷纷谴责《苹果日报》、《壹周刊》,指出有关报道大量以连环图表述案中受害女童如何被侵犯的过程,受害人及家人仍可凭照片确认身份,对受害儿童造成再次伤害。这种报道手法,违反新闻专业操守,应该受到谴责。 根据香港现行的《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如任何出版人或印刷人发布供阅读、观看的“不雅”刊物,未有加上警告字句及不透明包装,即属违法。首次定罪者最高可被判罚40万港元及监禁1年,重犯者最高可判罚80万港元及监禁1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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