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下海和商人当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6日12:21 南方都市报 | ||
-三评“市长下海” 这几天,对于私企老板当官这样一种“亦商亦官”的双重身份,不见人们有什么议论,而对于官员的辞官从商,倒是 论者汹汹,且绝大多数论者表示出了明显的忧虑和不安。人们主要的担心是这些官员在多年的官场中掌握相当的政府关系、社 会关系,掌握了相当的社会资源,一旦从商,将有可能把这种“公共关系”化为己有,从而在事实上造成市场的不 这样的担心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亦商亦官”的商人从政,比起“人走茶凉”的下海官员来说,难道不是更便捷 地可以将商业资本和政治资本互相转化吗?如果上述担心成立,那么同样的担心就应该平等地体现在商人从政上。有人说,官 员下海,有悖于官员与商海之间“隔离缓冲期”原则。因为国家前几年有规定,退休、离职的政府官员若干年内不得从事企业 经营活动。因为处在转轨期的中国社会,由于制度上的缺陷,行政权力介入经营并导致严重不公平竞争的问题一时难以消除, 因此,卸任官员需要一个规定的缓冲期以防止这种不公。也有道理。除此之外,国家还曾规定领导干部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其 职务相关的商业活动。结果如何呢?根本无法监督,无法监督就无法实行。比如说他可以以别人的名义开办公司,自己却做幕 后人,从中把持和操纵,用的是“潜规则”。从社会的发展方向上看,择业自由、兼职自由和辞职自由以及从政自由肯定要成 为公民的宪法权利,这一点,官员一样,商人也一样。还记得吗?当年香港税务局长黄河生的家人就可以在香港堂堂正正地开 税务公司。而黄河生后来被解雇,并不是因为其家人开税务公司,而是因为黄河生本人在申报个人财产时没有如实地报出自己 在该公司的十元钱象征性股份,由此而极大地影响了政府官员应有的诚信原则和公信力!“微软中国”也曾公公开开名正言顺 地专为中国入世谈判的唯一女性齐红儿设立“政府关系高级顾问”一职。在一个政府权力有限且权力受到及时有效和严格监督 的社会里,良好的“政府关系”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相反,它光明正大得很。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官员能不能辞职从商 ,或者商人能不能亦商亦官,更不在于官员的孩子亲属能不能从事商业活动,而在于公共权力是不是一种有限权力,能不能得 到及时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包括立法、执法(政府)和司法的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以及公民权利对公共权力的制约;而在于社会 资源的配置是以市场配置为主还是以权力配置为主。时评人提出这样那样的担忧和质疑,出这样那样的主意,有关部门出台这 样那样的相关政策,表面上看,确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合理性,甚至为了这种暂时的、局部的针对性和合理性,不惜牺牲公民的 择业自由辞职自由。但这种实际上是回避主要矛盾,避重就轻的做法,反而掩盖了问题的实质,转移了人们对社会主要矛盾的 关注,并因此有可能延缓问题的真正解决。可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说它是南辕北辙也不为过。□童大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