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加强公车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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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7日10:15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施坚轩陈瑜)上海市检察院前天召开大会,决定自目前至6月底,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塑造干警文明形象”教育活动。 市检察院作出决定,凡发生酒后驾车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一律调离检察机关。公车私用违反交通法规的,从重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情况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人员不能提拔,延缓晋升或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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