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剖析我国黑社会犯罪 披露其三大生存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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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7日13: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7日电 中国检察日报今天刊文称,根据自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对高检院挂牌督 办的19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处理和查办过程,可以得到一些涉黑案所透出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也说明了那些“黑 帮”是如何坐大成势的,为此该报对黑社会组织的活动以及其生存手段进行了调查分析。 非法选举筑“山头” 成立公司敛财物 在所侦破的涉黑案件中,一些“黑帮”头头首先是通过采取非法选举的手段,担任地方基层组织领导,如村委会主任 、党支部书记等职务。然后,他们利用其在村里的影响,开办公司、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劳教解教人员,形成黑恶势力。 闽侯县以林秋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1997年底,林秋文、林文景和林木亮密谋策划后,以暴力威胁和金钱贿 送等手段操纵基层选举,使林木亮当选为该县祥谦镇枕峰村村委会主任。后林木亮又通过行贿当选为村支书。此后,该组织以 此为基础,以挖砂造地、土地买卖、挪用公款等方式收敛钱财,成立榕鸿砂石公司等,编织关系网,变本加厉捞取不义之财。 经过几年的发展,一个以林秋文、林文景、林木亮为核心,以刑释解教人员为主体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逐渐坐大成势。至案 发时,该组织已有砂场十余家、加油站2个和进口高级轿车3部等,赃款赃物总价值达1400多万元。 “招兵买马”充实力 暴力经营占市场 在涉黑案件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劳教解教人员,采取杀人、殴打 、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强行垄断经营市场,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漳州市芗城区以吕其太为首的黑 社会性质组织,采取砸车、殴打、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强行垄断闽南一带的鹅卵石、竹笋、猪皮市场,牟取非法利益,仅在 一年多时间就获利200多万元。 莆田市涵江区以蔡鹏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于1994年至2000年间纠合刑满释放人员、劳教解教人员及社 会闲杂人员,非法购买枪支弹药等武器,霸占码头收取巨额“保护费”,并组织偷渡138人。这些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 垄断市场、抢劫等掠取的钱财,用于“招兵买马”,购买枪支弹药、经营场所、住房等,使黑社会性质组织进一步坐大成势。 大肆行贿地方官 寻求犯罪“保护伞” 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还大肆向行政、司法人员行贿,为他们进行犯罪活动寻找后台和“保护伞”,致使一些案件久立 不侦、久侦不破,或者以罚代刑,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 顺昌县以徐捷、游建国、徐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给自己找到庇护,先后向该县原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健、公安 局局长曾开鸣等18名国家工作人员大肆行贿,致使一些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办。闽侯县黑社会性质组织“哑巴帮”为寻找“保 护伞”,先后向该县原县长邹国真等20多人行贿,形成了庞大的关系网。邹国真在收受了“哑巴帮”的8万元贿赂后,对其 扩征土地兴建加油站予以支持,纵容该组织壮大经济实力“以商养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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