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 防止巴西黄热病传入我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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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7日19: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 李柯勇)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防止巴西黄热病传入我国,保护前往巴西人员 的健康安全。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巴西暴发黄热病,巴西卫生部共报告了24例病例,其中5例死亡。 根据质检总局发布的公告,来自巴西的人员,入境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对无有效 证书的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可从该人员离开感染环境的时候算起,对其实施6日留验。 来自巴西的人员,如有发烧、出血、黄疸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对其采取隔离等 必要控制措施。入境或回国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来自巴西的交通工具和集装箱,入境前要实施灭蚊处理,并在入境时出示灭蚊证书;检验检疫机构在其入境时要实施 严格的检疫查验或灭蚊处理。准备前往巴西的旅行者,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了解黄热病的有关疫情信息,并接种黄热病疫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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